重工事业部完成大唐广西桂冠金沙县岩孔风电场工程塔筒采购合同签订工作
来源:重工事业部 作者:赵保峰 日期:2024-05-21

5月21日,大唐广西桂冠金沙县岩孔风电场工程塔筒采购合同正式签订,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

大唐广西桂冠金沙县岩孔风电场工程是集团公司重点投产项目,金沙县岩孔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岩孔街道境内,场址距金沙县城直线距离12km,项目建成投运后,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3.6万吨,每年可减少因燃煤造成的废气排放,其中减少二氧化硫9.16吨,二氧化碳9.09万吨,氮氧化合物14.67吨,减少了有害物质排放量,同时不需要消耗水资源,也没有污水排放,具有很好的环境效益。

在中标通知下发后,重工事业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诸多困难,第一时间联系项目单位、塔筒厂开展合同谈判工作,围绕项目的执行进行了深入讨论,各方重点探讨了技术、商务部分的分歧点和项目需求、供货计划,经过几轮的谈判与磋商,最终与供应商和项目单位达成一致,大唐广西桂冠金沙县岩孔风电场工程塔筒采购合同签订工作圆满完成。

下一步,重工事业部将做好合同后续执行工作,全力保障大唐广西桂冠金沙县岩孔风电场工程物资供应工作,坚持“1233”总体工作遵循,为集团公司“二次创业”提升服务保障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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